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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前員工望華為道歉 華為前員工與華為之間發(fā)生什么了

2019-12-03 09:22:38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一筆30萬元的離職賠償款反成“敲詐勒索金”,華為前員工李洪元遭到251天拘留一事正在持續(xù)發(fā)酵。11月28日,有自媒體baoguang了一份《刑事賠償決定書》,將華為與一位前員工的陳年糾葛展現(xiàn)在了公眾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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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洪元于2005年入職華為,2018年1月離職。因離職補償金額與公司意見不一,雙方經(jīng)商談同意給李洪元補發(fā)331576.73元離職補償。

  2018年3月,李洪元過去所在部門的秘書,通過私人賬戶向其轉款304742.98元(稅后金額,交易摘要為“離職金額補償”)。

  但在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卻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2019年1月22日被逮捕。但最終因“犯罪事實不清、不足”,于2019年8月23日被釋放,總共被羈押了251天。

  此事一經(jīng)baoguang,便收獲了外界無數(shù)的關注。大家懷疑李洪元是否因為要求離職補償而被當初所在部門惡意構陷。

  11月30日,李洪元在華為心聲社區(qū)上發(fā)了一個帖子,名為《給任總的一封公開信》。其中寫道:“今天網(wǎng)絡上的輿情洶洶并不是我本意,我的確會向公司討要說法,但絕不期望是以這種方式。”

  12月1日下午,界面新聞采訪了這位遭到拘留的當事人李洪元。他向界面新聞還原了他從華為離職當天到成為輿論中心的全過程。

  截至發(fā)稿前,華為官方對此事暫無回應。

  以下是采訪內(nèi)容:

  界面新聞:這件事是你自己主動baoguang的嗎?為什么8月被釋放,現(xiàn)在才被baoguang?

  李洪元:不是我主動baoguang。我8月被釋放,但拿到國家賠償是在上周三。網(wǎng)上被baoguang的是《刑事賠償決定書》,那是上周才有的文件。

  拿到賠償后,我挺開心的,就把這份決定書分享到了華為離職員工維權群里,期望有人能幫忙發(fā)到華為心聲內(nèi)網(wǎng),以恢復名譽。結果不知道是誰發(fā)到外面去了,我自己也非常著急。

  界面新聞:能不能簡要概括一下你在華為的經(jīng)歷?

  李洪元:2005年10月,我從浙江巨化集團離職,加入華為杭州,擔任企業(yè)安全與存儲產(chǎn)品線的研發(fā),后來被調(diào)去呼和浩特和印度新德里做過市場和銷售,還在網(wǎng)絡能源產(chǎn)品線下面的營銷工程部做過秘書。

  我在華為的最后一個部門是太陽能逆變器業(yè)務部,這個部門的是相對公司主流程獨立運營的。我?guī)ьI一個八九人的小團隊,負責業(yè)務流程梳理。

  我剛入職華為的時候是15級,月薪9000,比我當時2000塊的月薪高很多,所以我來了。這十二年來我的收入成倍增長(公司沒有虧待我,也是我舉報的動力),但職級一直沒變過。

  從2008年開始,我成為了華為的持股員工,有一點點股份,能拿到一點點分紅。2018年1月,我從華為離職。

  界面新聞:你為什么從華為離職?

  李洪元:我當時所在的逆變器業(yè)務,是一個通過政府補貼而存在的行業(yè)。銷售毛利低,想要賺錢只能把規(guī)模做大。部門業(yè)務造假很早就開始了,公司大量資金被占用、倉儲、存貨方面都承擔著巨額損失。出于我對華為的感情來說,我覺得我必須要把這股歪風給遏制住,所以我就在2016年11月舉報了。

  舉報之后我就明顯感覺到主管開始針對我,比如他不批我的出差,又比如我手下的人離職,我要補人,但他也不允許把我看中的人調(diào)進來。

  這時候接近2017年年底,到了我續(xù)簽合同的時候了(華為員工合同四年一簽),我還是想留在華為的,但主管就直接和我說,公司不和我續(xù)簽了。

  我尊重公司的選擇,但是因為我入職12年了,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入職10年以上是可以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公司應遵從勞動法給予賠償。

  界面新聞:賠償具體是怎么談的?

  李洪元:是在2018年1月31號,網(wǎng)絡能源產(chǎn)品線的HR的何某來跟我談,給出的方案是N+1(含年終獎),我不認同這個方案,提出了2N,最后他們很爽快的答應了,雙方簽署了離職協(xié)議。

  談判過程長達兩個小時,中途有說有笑,我沒有任何敲詐勒索的言辭,也沒有提到之前舉報的事情。

  界面新聞:最終你收到了多少賠償?

  李洪元:2018年3月8日,我來深圳簽了確認書,當天下午收到由何某秘書周某私人賬戶轉來的大概30萬元。

  我疑惑過,為什么是私人賬戶,還曾打電話給60169(華為HR熱線)詢問原因,但對方說這是我們部門的事情,不歸他們管。后來,我還向稅務部門反映過這筆款項沒交稅的問題,稅務部門通知公司補繳稅款。

  界面新聞:私人賬戶轉賬是否合理?目的是什么?

  李洪元:我不清楚,但我知道不下5位華為同事的離職賠償都是通過這種方式得到的,我認為這是華為一種變通的處理方法。

  界面新聞:這個賠償與你們之前協(xié)商的數(shù)字符合嗎?

  李洪元:相符。但當時答應我的年終獎沒給,所以我在11月7日那天起訴了華為,我想拿回我的年終獎,總共20余萬。

  對于這件事,華為向法院拿出的一份1月22日的部門考評會議紀要,紀要上說我的績效不好。華為稱,這是不給我年終獎的原因。但這份會議紀要有諸多疑點。

  界面新聞:你因為年終獎這件事起訴華為,是你被抓的導火索嗎?

  李洪元:不清楚,但我在12月16號這天被抓了。

  界面新聞:你等待起訴結果的這段時間,做了什么?

  李洪元:一直在看守所里,什么也做不了。

  界面新聞:談談你被抓的過程吧。

  李洪元:被抓的時候我還在睡夢當中,家里被搜查了。警察告訴我,華為報了案,抓我的原因是我涉嫌職務侵占。但我到了派出所以后,我的罪名就變成了泄露商業(yè)機密。

  界面新聞:你有過泄露商業(yè)機密的行為嗎?

  李洪元:我認為我沒有。

  華為向警察出示的是,我曾經(jīng)把華為系統(tǒng)內(nèi)部的文件拷貝出去了,還說我打印了一些內(nèi)部資料。我確實有把華為文件拷貝出去的行為,但我拷貝的都是給客戶看的宣傳資料,沒有密級的,而且是得到了領導同意的。至于打印的資料,有成百份了,但都是工作需要。

  界面新聞:你在之前的采訪當中說,你妻子在4月份的時候提交了你和HR的錄音,為什么直到這個時間點才交?

  李洪元:4月16日,檢察官第一次來找我,我才得知華為的HR何某說我敲詐勒索30萬,這是我被抓的原因。第二天我見到我的律師,讓她轉告我的妻子去找錄音,并在4月把錄音交給了檢察機關。

  界面新聞:4月就提交了,為什么8月你才被釋放?

  李洪元:不清楚。其實在7月份的時候,何某就已經(jīng)改口供了,他說我沒有敲詐勒索。

  界面新聞:從開始拘留到現(xiàn)在,你和華為有溝通嗎?

  李洪元:沒有任何溝通,我和我家人沒去找過華為,華為現(xiàn)在也沒來找過我。

  界面新聞:被關押的251天你經(jīng)歷了什么?

  李洪元:思考今后的人生,與律師一起想辦法。我母親一個禮拜之內(nèi)瘦了6斤,我爺爺在這期間去世了,我覺得這件事情對他也有刺激吧,沒能見他最后一面很遺憾。

  界面新聞:有人質(zhì)疑你當初的舉報動機不單純。

  李洪元:社會的運行規(guī)律是主觀為自己,客觀為別人。通過為別人提供價值來實現(xiàn)自己的價值。舉報這個事情本身對公司是有積極作用的,甚至某些時候還設置了獎勵和對當事人的保護措施。因此想通過舉報獲得一個和高層對話的機會,并不違反道德和法律。

  界面新聞:你現(xiàn)在還有什么訴求?

  李洪元:我還是希望和華為溝通,最好是任總能夠親自來和我溝通,就占用他老人家30分鐘時間吧。畢竟之前與何總的溝通結果,一句不代表公司行為就作廢了,我搞怕了。

  界面新聞:有什么之后的打算?

  李洪元:正在準備創(chuàng)業(yè),為以后我們國家能少發(fā)生這類事盡一點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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