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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大年初七撕對聯 律師:或屬侵權行為

2019-02-14 09:56:40來源:四海網綜合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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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大年初七開始撕對聯,呼市城管再次登上熱搜……

  四海網訊 2019年春節(jié),呼市城管因為規(guī)范貼春聯和部分城管隊員大年初七撕對聯成為網絡熱搜。有網友稱,“年還沒過完呢,城管已經開始工作了,撕春聯的時候到了。你就不能等過了元宵節(jié)再撕也不遲啊!”

  發(fā)文時間顯示為2月11日(正月初七)疑似有城管執(zhí)法人員開始沿街撕春聯,在市民中引起爭議。

  該網友拍攝的幾名城管執(zhí)法人員撕掉沿街商鋪春聯的圖片。圖片中,執(zhí)法人員將商鋪門口兩側的春聯撕掉,旁邊停著一輛城管執(zhí)法車,后車斗里已裝滿了一箱撕掉的春聯。

  2019年春節(jié)前,有網友反映城管部門發(fā)布通知:主干道兩側禁止張貼春聯。部分市民不解,認為“不貼春聯沒有年味”,商家表示自己想貼但不敢貼。呼和浩特城管對此作出回應,稱為避免往年出現的節(jié)后春聯破損影響市容市貌問題。

  另據報道稱, 面對公眾的不滿和質疑,呼和浩特市城管局又發(fā)布了一則關于網友反映主干道禁止貼春聯的情況說明: “此次并非禁止市民張貼春聯,而是要求主干道兩側企事業(yè)單位和商鋪不要將春聯張貼在如墻面、立柱上等已完成街景整治改造的建筑物外立面,可以將春聯貼在本單位或商鋪自身的門窗內外等其他易清理位置,如玻璃門內外、卷簾門上、窗戶內,并做到整潔規(guī)范,避免使用不易清理的粘合劑,便于節(jié)后清理的同時,也不損害市容市貌。”

  律師:或屬侵權行為

  內蒙古文盛律師事務所苗榮勝律師認為,從法律上看,只要建筑物使用者的權利確定在權利范圍之內,建筑物的使用者有對外墻的使用權,是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執(zhí)法部門“不能即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行政執(zhí)法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貼對聯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前提條件下做出了限制或者禁止性的規(guī)定,又進行了撕毀,這種行為是一種典型的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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