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群里說實話遭索賠46萬 以后微信群說話要三思
2019-08-25 10:36:28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群里說“實話”被索賠46萬元
姜漢是大連一家駕校的教練。為方便與學員聯(lián)絡,姜漢建立了“老姜車友會”微信群,成員38人。
今年3月,一名學員稱沒時間繼續(xù)練車,不想學了,問是否可以退費。此前,因駕校體制改革,大約一周時間學員都練不了車?紤]到該學員只練了兩次車,姜漢認為應當退費,便請示了駕校領導,得到領導同意后,姜漢在車友會的微信群中發(fā)消息:“駕校有份協(xié)議不能簽,上面寫的‘個人原因’,但這是駕校重組的原因,要全額退款。”
姜漢對記者解釋,簽了這份協(xié)議就意味著學員承認是因個人原因申請退款,這樣就拿不到全部退款,因此自己就想給學員提個醒。沒想到,這一提醒引發(fā)300多名學員要求退費。駕校遂狀告姜漢要求解除《經(jīng)營合作合同》,賠償經(jīng)濟損失26萬元和名譽損失20萬元。
接到法院傳票時,姜漢非常吃驚。他認為,其他學員要求退費,學校應當依照雙方簽訂合同,本著誠實守信、公平原則處理,與自己無關。駕校一方則主張,姜漢既然是公司員工,就應當遵守駕校規(guī)章制度,其在微信群發(fā)布的言論有損企業(yè)經(jīng)營形象,已造成不良后果,他應當被辭退并賠償駕校損失。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姜漢并沒有煽動性言論,造成駕校損失無支持。關于300多名學員退費一事,系自身原因退學,并就學費問題與駕校達成一致,不能證明退費與姜漢言論有因果關系,對賠償訴求不予支持。
“員工發(fā)布言論不實,并造成惡劣后果的,應當負法律責任,而情節(jié)較輕的不應被重罰甚至辭退。”沈陽市一位審理此類案件的法官鄭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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