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女童被撞反擔責 老人被撞身亡為何還要擔責
2019-06-12 11:44:12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紅星新聞
原標題:老人救4歲女童被撞身亡!家屬質疑:為何見義勇為還要擔責?
“我爸是為見義勇為沒的,我要給他討一個說法。”河北老人侯振林離開人世已經(jīng)三個月了,他的兒子為父親鳴不平。
今年3月9日,103國道河北省香河縣安平鎮(zhèn)路段發(fā)生驚險一幕:
4歲女童獨自橫穿車水馬龍的國道時,一輛汽車疾馳而來,開“摩的”的老人侯振林見狀,疾步跑去抱起女童。隨后,二人被一輛廂式貨車撞倒。老人不幸去世,女童顱腦損傷但無生命危險。
肇事車輛屬重型廂式貨車,處于左側超車道上,而它本應在右邊慢車道行駛。
事故發(fā)生后,香河縣人民政府授予侯振林“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榮譽稱號。6月10日,紅星新聞從香河縣政法委證實了這一情況。
但隨之而來的交警方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卻讓侯振林的家屬很不能接受。香河縣交警大隊對這起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為貨車司機、女童監(jiān)護人、侯振林三人同等責任。
對此,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緊急避險案件。侯振林的違法行為是救助危難或緊急避險時造成的,相關部門應當在核實情況后將該違法行為信息予以消除。其家屬也有權利向事故責任人提出賠償要求,并可要求相應的緊急避險受益人予以適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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