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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員工嗎?看看專業(yè)律師怎么說

2018-10-20 11:51:01來源:四海網綜合

  3、《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xié)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xié)議的除外。

  4、《勞動辦公廳對〈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解 除、終止勞動合同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女職工在合同規(guī)定的試用期內發(fā)現不符合條件的,可以辭退,但不得以女職工懷孕、休產假、哺乳為由辭退.

  5、《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

  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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