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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最高車速規(guī)定是怎樣的?

2019-04-28 21:30:48來源:四海網綜合

  現在大街上除了各色各式的小汽車之外,最常見的就是電動車了,電動車對于很多朋友來說都是一種非常方便的出行方式,不用去加油站排隊加油,油價的上漲也讓很多人直呼:“傷不起啊!”電動車給我們的日常生活帶來方便的同時關于它的使用也是需要特別關心的,是與我們的安全息息相關的!一起來看看電動車最高車速是怎樣規(guī)定的吧!

電動車最高車速.png

  1月16日,工信部公布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國家標準報批稿,2018年2月14日前面向社會公示。新標準全面提升了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由原來的部分條款強制改為全文強制執(zhí)行,最高車速由每小時20公里調整為25公里,最大整車質量由40公斤調整為55公斤,并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進行了強制性規(guī)定。

  危險:電動自行車傷亡事故逐年攀升

  目前正在執(zhí)行的1999年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標準》,規(guī)定最高時速為20公里,整車重量不超過40公斤。但速度可調是公開的“秘密”,改調后時速能達到50公里。

  根據交管部門的規(guī)定,整車質量大于40公斤、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最高時速大于20公里的車均為超標車型,不得上路行駛。但多年來,這些超標的電動自行車依然大肆“裸奔”。但廠商為了滿足消費者對較長續(xù)航里程的需求,電動自行車電池越做越大,在售的電動自行車,幾乎都在40公斤以上,部分車輛甚至超過70公斤。

  據統計,2013年至2017年,全國共發(fā)生電動自行車肇事致人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萬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傷6.35萬人、直接財產損失1.11億元;5年來,電動自行車肇事致人傷亡的事故數、死亡人數年均分別上升8.6%和13.5%。

  新規(guī)放寬車速重量標準

  “新標準在最高車速、整車重量、電機功率等方面以現行標準為基礎進行了適當放寬,主要是考慮到近些年來消費者出行范圍擴大、生活節(jié)奏加快的現實。”工信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

  必須有腳踏騎行功能

  針對電動自行車國標更新滯后的情況,工信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四部門組織修訂了《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修訂后的標準名稱為《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

  新標準明確,電動自行車是非機動車,必須有腳踏騎行功能,即能夠由人力驅動行駛。這就從根本上劃清了與電動輕便摩托車的界限,這也是電動自行車能夠納入非機動車管理的必要前提。

  最高車速調高至25公里

  新規(guī)還明確,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由每小時20公里調高至25公里,電動機控制系統應當具有防速度篡改設計。

  目前,國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最高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為此,新規(guī)也規(guī)定,當行駛時速達到15公里時要持續(xù)發(fā)出提示音;使用說明書也應寫明,電動自行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整車重量調整為55公斤

  在整車重量指標上,新規(guī)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最大整車質量(含電池)由40公斤調整為55公斤。

  電機功率調整為400瓦

  針對近些年電動自行車充電頻繁引發(fā)火災的隱患,新規(guī)要求將電機功率由240瓦調整為400瓦,且增加防火性能、阻燃性能。

  擬設置半年到1年的過渡期

  工信部表示,新標準從發(fā)布到正式實施擬設置半年到1年的過渡期,給企業(yè)一定時間進行新產品研發(fā)、生產線調整和庫存產品消化,具體以標準正式發(fā)布稿規(guī)定的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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