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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地下錢莊案 警方破獲千億驚天大案

2019-06-14 14:42:48來源:東北網

  驚天大案!流水上萬億

  為多種金融犯罪“服務”

  有關人士介紹,地下錢莊是未經國家金融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設立的一類非法金融機構的統(tǒng)稱,非法從事外匯業(yè)務、資金業(yè)務、貸款業(yè)務,也稱“地下銀行”。

  作為轉移贓款和洗錢的重要工具,地下錢莊直接為非法集資等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利益的犯罪活動服務,使大量來源不明的資金置于國家監(jiān)管體系之外,存在巨大的經濟風險和社會風險。

  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yè)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跨國(境)兌付型地下錢莊主要指,不法分子與境外人員、企業(yè)、機構相勾結,或利用開立在境外的銀行賬戶,協(xié)助他人進行跨境匯款、轉移資金活動。

  在“9·8”特大系列地下錢莊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境內外的賬戶,按照客戶需求將境內人民幣轉移到境外,兌換成美元。或者將境外美元轉移到境內,兌換成人民幣。在這兩個過程中間分別賺取匯率差價和手續(xù)費。

  “由于境內外都有這種資金轉移需求,有時都不用真正兌換,只需將境內外轉移資金的需求一‘對敲’,直接就賺到匯率差價和手續(xù)費了。”“9·8”專案組一位專案成員說。

  國家外匯管理局去年向社會通報,涉及個人外匯違規(guī)的案件中,有違規(guī)個人為了向境外轉移資產,或是利用他人年度購匯額度將個人資金分拆購匯后匯往境外賬戶,或是通過地下錢莊換匯并轉移財產。

  除了非法買賣外匯外,地下錢莊還為其他犯罪行為提供資金流轉渠道,成為“幫兇”。在“邱某某詐騙案”“丁某某非法經營案”“丁某某騙取出口退稅案件”中,地下錢莊在虛假貿易、資金流動過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3年多時間內,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就通過地下錢莊,從南方某地申請出口退稅,詐騙733萬元。犯罪嫌疑人邱某某等詐騙團伙利用地下錢莊,詐騙政府獎勵上億元。

  此外,地下錢莊為電信詐騙、邪教組織等多種犯罪提供“黑色”支撐,助長和滋生了其他犯罪行為。七臺河警方前幾年偵辦一起跨境網絡賭博案中就發(fā)現(xiàn),在超過2000億元的涉案賭資中,70%以上是通過地下錢莊在境內外流轉的。此前,江蘇警方破獲一起跨國網絡賭博案,涉案資金78億元。偵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巨額涉案資金也是通過地下錢莊流向境外的。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教授吳丹認為,地下錢莊使大量性質不明的資金游離于國家金融監(jiān)管體系之外,嚴重破壞和擾亂了國家外匯管理體系和金融秩序,影響我國反洗錢工作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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