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寶賠償王老吉100萬元 且廣告詞立即停用
2019-08-17 17:27:08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紅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寶”廣告不構成虛假宣傳
白云山公告還涉及廣藥集團訴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彭碧娟虛假宣傳糾紛案,和王老吉大健康訴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虛假宣傳糾紛案。
根據(jù)公告,再審申請人廣東加多寶因與被申請人廣藥集團、一審被告彭碧娟虛假宣傳糾紛一案,不服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向最高法申請再審。
加多寶官網(wǎng)8月16日晚間公布了此次判決結果。最高法判決認定,加多寶在商標許可合同終止后,為保有在商標許可期間對紅罐涼茶商譽提升所做出的貢獻而享有的權益,將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的基本事實向消費者告知,主觀上并無明顯不當;在客觀上,加多寶使用“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原來的紅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寶涼茶了”廣告語并不產(chǎn)生引人誤解的效果,并未損害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構成虛假宣傳行為。駁回廣州醫(yī)藥集團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關于第三起案件,再審申請人加多寶中國與被申請人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虛假宣傳糾紛一案,不服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向最高法申請再審。在此案中,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chǎn)業(yè)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被最高法駁回。其在一審中的訴求亦與“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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