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發(fā)布四點聲明怎么回事?華為發(fā)布四點聲明時說了什么
2019-05-09 09:58:18來源:四海網綜合
孟女士的律師今天在法庭上披露了三個重要事項:
第一,針對孟女士發(fā)起的刑事案件完全基于不實指控。律師今天在法庭上明確指出,孟女士的行為是公開、透明的,銀行人員也完全了解相關問題的實際情況。孟女士陳述的PPT沒有誤導性,銀行了解Skycom在伊朗的業(yè)務和運營的性質,也了解華為與Skycom的關系。因此,沒有證明孟女士有“欺騙、不誠實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的行為,銀行也沒有因孟女士的陳述面臨利益被剝奪的風險。
第二,加拿大相關部門在FBI參與下采取的行動對孟女士依據《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所享有的權利造成了多次、嚴重的侵犯。加拿大司法部公布的表明,拘捕孟女士是由加拿大皇家騎警、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美國FBI三部門互相配合的。加拿大皇家騎警故意延遲出示拘捕令,以“例行入境檢查”為名對孟女士實施非法扣押和搜查。另外,他們還搜查了孟女士的行李,并根據FBI的指示扣押其手機和其它電子設備,強迫其交出密碼。關于此案件的更多關鍵目前還在加拿大皇家騎警、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司法部手中,孟女士后續(xù)將向法庭申請,要求加拿大皇家騎警、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司法部進一步公布相關。
第三,逮捕孟女士違反了美加引渡條約及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則—雙重犯罪原則。美國對孟女士的指控是基于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但是加拿大目前并沒有針對伊朗的金融制裁,因此孟女士面臨的指控在加拿大并不構成犯罪。引渡請求不滿足雙重犯罪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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