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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買斷職工社保新政 2021年下崗買斷工人退休政策解讀

2021-04-10 16:31:45來源:四海網綜合

  下崗職工社保補繳政策

  下崗職工累計繳納15年不用補交社保,年限不夠需要延長繳費。滿足補繳條件需要補繳。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視企業(yè)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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