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版藥神郭橋期滿釋放 上海版“藥神”改判一案案件回顧
重審改判:
《藥品管理法》新修訂迎來契機
《我不是藥神》播出后不久,長春長生疫苗事件被baoguang,輿情一時間波濤洶涌。進口真疫苗被“當成”假藥,而國產造假疫苗卻充斥在市面。
童明友告訴記者,《我不是藥神》的上映使更多民眾認識到,法律規(guī)定的未經批準進口真藥按假藥論處,與正常的樸素情理認知差異太大。長春長生疫苗案的發(fā)生,使得民眾對假疫苗暢行無阻,真疫苗按假藥定罪判刑產生比較、評論。
“但這對美華案件改判,沒有影響。”童明友表示。
童明友說,對改判造成影響的事實是,二審期間發(fā)現(xiàn)了肺炎球菌疫苗斷供三年;法律上的影響則是《藥品管理法》修改。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訂后的《藥品管理法》,同年12月1日正式實施。根據新規(guī)定,未經批準進口的藥品不再被列為假藥。
就在修訂后的《藥品管理法》正式實施的前4天,即2019年11月27日,上海高院作出二審裁定,撤銷郭橋案一審原判決發(fā)回重審。
上海檢察三分院也作出變更起訴決定書,以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向法院重新提起公訴。
2019年12月28日,郭橋案重審宣判。上海市第三中院對美華門診部走私疫苗案宣判——法定代表人郭橋和其余三名被告人的罪名由“銷售假藥罪”改判為“走私罪”,刑期也大幅縮短。
其中,郭橋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罰金5萬元。
這也是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實施后,公開的首個因“銷售假藥罪”獲刑并迎來改判的案件。
“感受到司法機關釋放的善意”
據報道,重審當天,上午10點30分**后,庭審持續(xù)了90分鐘。下午2點,法官作出宣判。
“被告人胡盼盼、孫勇平、郭橋與被告單位美華門診部均系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童明友回憶稱,重審**沒有發(fā)生激烈的對抗性辯論,作為辯護人只是做罪輕和情有可原的辯護。
“上海高院在《藥品管理法》生效前發(fā)回重審以及三中院改判,實際都是在國家禁止藥品未經批準進口的法律框架內,根據本案特殊情況,對美華和郭橋予以盡量的減輕處理,美華和郭橋都感受到司法機關釋放的善意。”他表示。
此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強調,把未經批準進口的藥品從‘假藥’里面拿出來不等于降低處罰力度。從境外進口藥品是必須要經過批準的,這是一個原則,也是法律上不變的規(guī)定。
由于改判后郭橋的刑期由七年縮短至兩年,而自2018年1月一審判決至今郭橋已被羈押滿兩年,今天,郭橋期滿釋放,恢復自由。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