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轉移財產的情形有哪些 婚內轉移財產
2019-05-31 15:54:07來源:四海網綜合
二、怎么判斷隱匿轉移行為?
《婚姻法解釋一》第十七條規(guī)定,夫妻對共同財產的平等處理權應當限制在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圍內,如果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如未協商私自處分,另一方對處分所得的去向亦不知情的,就有可能涉及隱匿轉移財產問題。因此,厘清日常家事代理的范疇,顯得尤為重要。對于日常家事的范圍,主要包括:
1、維持共同生活的費用;
2、撫育子女的費用;
3、家庭成員所需的醫(yī)療費用;
4、其他日常生活所需的費用。
所以,隱藏轉移財產應當包含幾項因素:
非日常家事代理范圍;
財產所得未置于雙方的共同控制之下,或未用于家庭生活支出;
未達成一致意見,受侵害方對財產的處理不知情,事后亦未予以追認。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婚姻中常見的轉移財產有哪些的詳細內容,希望能幫助到各位有需要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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