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熱賣山寨哪吒 律師:未經許可均屬侵權
2019-07-30 18:00:03來源:北青網
電影方
已指定授權銷售商
有專人負責追究侵權店鋪
28日中午,在電影官方的宣傳微博上,北青報記者看到電影方已指定一家電商店鋪作為官方授權銷售商,售賣電影紀念T恤,售賣單價為99元。賣家告訴北青報記者,該系列是哪吒電影官方正版授權,是現在市面上唯一的正版授權產品,同時出示了證明。而對于其他店鋪出售的“同款”服飾,賣家稱已經有相關負責人在處理。“所有的周邊都需要官方那邊同意。”賣家稱。
29日下午,北青報記者從電影宣傳方確認,該店鋪是電影方合作的店鋪,“也有專人在負責追究其他侵權的店鋪”。
律師
使用電影人物形象作商品元素
未經許可的銷售、使用均屬侵權
那么,有店鋪使用電影中的人物形象作為商品元素,在官方未經許可時進行銷售,是否屬于侵權呢?北青報記者就此詢問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周浩律師。
周浩表示,動畫電影人物形象具備獨創(chuàng)性的情況下,屬于《著作權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可單獨使用的作品。電影中的哪吒形象,便是如此,屬于《著作權法》規(guī)定的作品,應當受到保護。
周浩稱,未經許可的銷售、使用都是侵權的。侵犯著作權的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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